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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质合金

浅谈合金领域专利在审查过程中创造性认定以及

对于合金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记为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主要体现在:合金元素的组成以及配比不同或合金相组成不同。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审查意见中经常会以合金元素的种类可根据现有技术给出的启示或者本领域的常规认知进行选择;合金元素的用量可通过简单的调整得到;而对于合金相的组成,一般审查员会结合合金的制备过程来判断产品权利要求的非显而易见性。因此,如何能够巧妙从技术启示和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两个方面,巧妙的克服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创造性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合金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其与其他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最大区别在于,合金中的各个金属元素种类以及配比的不同,并非简单的1+1=2 的简单叠加,各金属元素的种类以及配比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合金相组成的不同。同时,对于一些合金来说,如果在创造性答复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在合金元素组成相似的前提下,通过改变合金相的组成,来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时,要仔细分析该产品合金的合金相组成的不同是由合金元素组成的不同、制备方法的不同或者两者结合中的哪种因素带来的。并根据上述分析来确定是否对该产品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或者应该进行怎样的修改,以便于后期创造性的答复。

一、具体案例

案例1:

本申请权利要求1(申请号为 .5)请求保护的是一种铝合金,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按质量百分数计,包括以下组分:Si 0.55~0.78%,Mg 0.82~1.02%,

Fe ≤0.16%,Cu 0.55~0.75%,Mn 0.05~ 0.16%,Ti ≤0.10%,其他杂质总量<0.15%,余量为Al;所述Fe 和Mn 的质量比为(0.43~2.2):1。

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CNA)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阳极氧化用铝合金,按质量百分数计,主要由以下原料制成:Si:0.6~1.2%,Fe 0~0.2%,Cu 0.1~0.6%,Mn 0~0.15%,Mg 1.0~1.4%,Cr 0~0.03%,Zn 0~0.2%,Ti 0~0.1%,余量的铝。

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 的区别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 还具体限定了其他杂质总量<0.15%;本申请还具体限定了Fe 和Mn 的配比。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审查员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 在对比文件1 的基础上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铝合金的纯净度,并认为本领域公知杂质对合金的性能有着恶劣的影响,在实际生产中,通过常规控制原料品位等技术手段可将其控制在所需的范围内,且限定大的杂质含量水平为现有技术中常规控制的水平;并对其余产品的从属权利要求和制备方法的权利要求(引入权利要求2)逐一进行了创造性的评价,并认为其均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调整。

经分析,本申请相较于对比文件1 其发明点在于对铝合金中铁锰的用量比、Mg 含量的控制以及制备方法的改进上。而原始的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技术特征相当于对比文件1 来说并不能够完全体现上述发明点。因此,根据申请文件中的原始记载,在原始权利要求1 中增加了制备方法的技术特征并在原始权利要求1 的基础是上进一步缩小了保护范围。

对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 给出的启示通过细化铝合金晶粒来提高合金强度和阳极氧化效果,而本申请的重点则是对铝合金析出物的管控,两者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思路不同;对于Mg 含量的确定,对比文件2 给出的启示是:在1.0~1.4%的基础上,Mg 含量越高,力学强度越大,而本申请则是在其启示下降低Mg的含量,并非属于常规调整,而是属于现有技术给出了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相反启示;同时,对比文件2 还给出了其公开的制备方法是为了使合金呈现纤维组织,对于如何通过调整制备方法来控制铝合金的析出物并没有给出任何的技术启示。最后,在现有技术没有给出通过调整Fe 和Mn 的配比的基础上,本申请通过调整Fe 和Mn 的配比使Mn 能够更好的促进在均质化处理和挤压过程中的长条针状Fe 相的球化和细化,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案例2:

本申请权利要求1(申请号为 .2)请求保护的是一种3R 型AB4储氢合金,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R 型AB4储氢合金,具有3R 型超堆垛结构,化学组成为:(La1-x-zSmxMyMgz)(Ni1-aRa)b;其中,M 为Nd、Gd、Y 和Pr 中的一种或几种;R为Co、Mn 和Al 中的一种或几种;La、Sm、M 和Mg 的摩尔比为(1-x-z):x:y:z,Ni和R 的摩尔比为(1-a):a,La1-x-zSmxMyMgz和Ni1-aRa的 摩 尔 比 为1:b;0.05 ≤x ≤0.30,0 ≤y ≤0.14,0.10 ≤z ≤0.30,0 ≤a ≤0.05,3.8 ≤b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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